关于从全市基层检察机关遴选检察官的通知
为适应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根据市院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从基层检察院遴选检察官的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从本市基层检察院遴选两名检察官到市院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8月20日至8月30日,具体遴选方案见市院内网。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