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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及第一批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11-30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招聘质量,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面试入闱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入闱面试名单

  根据《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的面试比例,从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了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查时间

  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从2017年12月5日上午8时00分起,至2017年12月6日下午17时30分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审查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一)资格审查地址: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09、412室(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二)资格审查联系人及电话: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章和云;联系电话:0794-8230075;

  五、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请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一式三份);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

  5、2张与准考证同底照。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人事部门留存。

  六、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及要求

  入闱面试考生须在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须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

  七、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16日,详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当天领取。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面试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本次面试主办方不指定任何的培训教材和举办任何的培训辅导(咨询)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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