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安排,省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自2019年6月26日开始,对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主要受理反映抚州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内设机构、下一级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检察人员的问题举报,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0794-8208093,手机: 15607943467(工作日8:30--17:30); 邮政信箱:抚州市17005号信箱(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在省检察院门户网站设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在抚州市检察院及所辖县(区)检察院办公楼内均放置了巡视意见箱;接访地点:抚州市检察官培训中心308室(临川大道800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巡视结束后,上述举报电话、信箱等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