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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院“三促进”强化刑事检察工作
作者:  时间:2018-07-03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南城县检察院以“三促进”为重点,提升逮捕质量,加强立案监督、两法衔接工作,实现了无罪判决、撤回起诉、超期羁押三项数据为零,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促进司法理念转变,强化证据意识。坚决摒弃“重有罪供述、轻客观证据”等落后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对证据做到“四审四核”,即审管辖、审程序、审定性、审证据;核事实情节、核证据链条、核身份证明、核行为后果。对未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该退补的退补,该不起诉的不起诉,坚决做到在证据面前不含糊、不妥协,严守法律底线。确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标准,突出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和补正瑕疵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二是促进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内外联系。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主动寻找案源线索,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内外联系,加强内部信息共享,与诉讼监督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提前获取案件信息,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外部联系沟通,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完善刑事检察工作衔接,提高刑检部门的办案质量。

  三是促进办案力量壮大,强化履职能力。为刑事检察部每个员额检察官配备一名检察官助理,形成常态化办案组,遇专业化较强的案件,由熟悉案件类型的检察官带领检察官助理组建动态办案组,注重“传、帮、带”,发挥资深检察官对年轻干警的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办案力量壮大;多次组织业务比赛以及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不断加强办案人员的办案素质以及能力建设,强化与上级院以及其他县院刑检部门的双向交流与学习,汇总解决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能力以及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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