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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检察院:生态检察绘丹青
作者:  时间:2018-07-18  新闻来源:人民网  【字号: | |

向景区周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

  向景区周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
 

  2017年以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内形成全院一盘棋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对外与相关生态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构建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为保护青山绿水提供司法保障。

  两年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检察,主动引导和监督县生态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围绕县委生态建县目标,推进封山育林及禁渔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通过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对6起涉嫌失火、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焚烧电子垃圾、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类案件立案侦查;通过督促县水利局履职,对全县40多处河道非法采砂点关停取缔,没收切割非法采砂船只和工具,彻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乱象;监督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对G322国道建设污染水质事件进行整改,宜黄河上游水质转好,宜黄人民饮水安全得以保障;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对临近河道污秽直排的两家生猪养殖场予以关停取缔,开启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治理整顿行动。

  与此同时,该院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修复,与涉嫌林业犯罪的3起案件当事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由案件当事人及亲属补种林木,恢复被破坏的林木300余亩;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出资出力,白槎村旧貌换新颜;积极服务旅游文化,在国家4A级景区“曹山”设立旅游检察站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将检察情怀注入“曹山”禅文化,为景区建设、旅游环境和禅文化的传播提供法制关怀。(图:姚卫东 文:吴丽环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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