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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检察院加强对公安派出机构的法律监督
作者:  时间:2014-07-14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陈贤君)近年来,崇仁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机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和工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 

   实施意见制定以后,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转变工作观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对案件审查提前适时介入,特别是对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案件,县检察院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保证公安派出所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及时、全面。 

依据实施意见,该院还建立巡查监督机制。该院定期到派出所查阅“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受案登记表”、案件卷宗,了解、监督派出所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受理案件线索情况。 

并且,为与公安机关保持信息畅通,该院还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通过机制的实施,县公安局定期将派出所受、立、破、结案的刑事、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汇总后向县检察院予以通报。同时,县检察院也可定期到派出所查阅上述信息资料。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的另一方面,就是建立联席会工作联系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日常联系、沟通,定期不定期与公安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增进共识,减少分歧,探讨相应对策措施,共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最后,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该院还与公安局建立共同接访、宣传机制。该机制规定,对于公安派出所办理的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的涉访案件,县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派员参加接访,依法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派出所办理案件同步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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