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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建设“三大工程”创品牌
作者:王慈生  时间:2009-10-19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婺源:建设“三大工程”创品牌

 

  【档案】

  院名:江西省婺源县检察院

  建院时间:1955年成立,1978年恢复重建

  现任检察长:郑良军

  人数:48人

  院训:堂堂正正,规矩做人;踏踏实实,规范做事

  理念: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

  荣誉:2003年,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 

  2003年,被江西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7年,被评为江西省“绿剑二号行动”先进单位 

  2008年,被江西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08年,获“江西省先进检察院”称号 

  2009年,获“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①被江西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后,婺源县检察院干警载誉归来。 

  ②2008年6月,在由中国检察官协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的认罪案件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婺源县检察院被选为“全国认罪案件轻案办理程序改革”8家试点单位之一。 

  ③该院自创自演的《婺源检察之歌》获得江西省检察系统“歌颂祖国、歌颂检察事业”歌咏比赛一等奖。

  □王慈生 

 2007年2月,江西省婺源县检察院现任领导班子刚刚组建,检察长郑良军就在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提出了本届班子的奋斗目标———“业务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保障一流”。干警们没有想到,在当年及2008年上饶市检察机关工作考评中,该院连续两年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跃居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并被江西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建设“标杆工程”,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2007年初,郑良军上任伊始,没有忙着烧“三把火”,而是扑下身子搞调研,他和全院40余名干警一个不漏地进行谈话。一段时间后,他对院里的底子了如指掌,知道了干警们想什么、盼什么。于是,“名次提升、位置前移、管理出色、形象出新”,“依托婺源,固强补弱,高位推进,打造品牌,平稳发展”和“服务大局、敬业奉献、务实创新、高效绩优”便转化为全院干警共同的行动。 

 该院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标杆工程”。提出检察长是班子成员的“标杆”,班子成员是中层干部的“标杆”,中层干部是一般干警的“标杆”;班子成员要成为全体干警学习的模范、工作的模范、廉洁的模范。郑良军在全院大会上掷地有声地作出“学习向我看齐,工作向我看齐,廉洁向我看齐”的承诺。郑良军说到做到,2007年以来,他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达4万余字,在《江西检察》等刊物发表调研文章8篇;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立志潮头、拼搏争先;他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被群众称为“水泼不进的检察长”。 

 在队伍建设上,该院要求干警做到“四个常怀”和“四个严格”:常怀敬业之心、常怀进取之心、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感悟之心,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该院还坚持开展“每周一题,每月一案,每年一书”学习活动。同时,把提高干警待遇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2007年以来,该院有21名干警先后得到提拔重用;截至目前,该院近几年新招录的15名本科生全部通过司法考试;有两篇调研文章荣获江西省检察理论年会一等奖;有22人次被江西省检察院、上饶市检察院、婺源县委评为业务能手、业务尖子、优秀公诉人、优秀党员;机关党总支连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总支”荣誉称号,并被命名为“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 

        建设“监督工程”,业务建设取得新成效 

 婺源县检察院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全力铸造“平安工程”、“民生工程”、“公正工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铸造“平安工程”。该院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平安工程”来抓,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两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01件476人(截至2009年6月25日,下同),提起公诉406件591人。该院还建立了案件复查制度、归类专办制度、一卡跟踪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5月,婺源县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这一国家级荣誉称号,这里面有检察机关的功劳。 

  ———铸造“民生工程”。该院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两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50人,已起诉34件4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今年,婺源县“一江二岸”二期工程总投资达1.8亿元,该院抓住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确保了政府投资安全、工程优质和干部廉洁。 

  ———铸造“公正工程”。该院把加强诉讼监督作为一项“公正工程”来抓,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和婺源县15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建立衔接机制的规定》。今年4月,该院监督婺源县农业局移送的一起销售假饲料案件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十大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设“机制工程”,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婺源县检察院围绕队伍、业务、管理、科技强检等事关检察工作大局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认真查找检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章立制,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建立机关效能制度。2007年以来,该院建立健全了《来客接待和工作用膳暂行规定》、《检察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08年10月,婺源县审计局对该院2007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后,用了“四个想不到”进行评价:“想不到检察院‘收支两条线’执行得这么好,想不到内部管理这么规范,想不到招待开支这么低,想不到交通费用这么少。” 

  ———建立认罪案件快速办理制度。该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建立了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认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运用恢复性司法促使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2008年6月,该院应邀参加了由中国检察官协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的认罪案件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向大会提交的论文《构建认罪案件简便程序———以“两简”程序的实证研究展开》得到了专家的肯定,该院还被选定为全国8家“认罪案件轻案办理程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建立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办案机制。为了强化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和拓宽工作渠道,该院先后创造性地出台了《检察联络员制度》、《办案质量督察制度》等制度,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省内外的检察院纷纷来该院学习交流,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国内大的新闻媒体纷纷进行报道。今年4月9日,中央电视台12套《中国法治报道》栏目以《人民监督员参加讯问创新监督模式》为题对该院的事迹进行了报道,称该院“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介入侦查能够有效遏制办案中的违法违纪现象,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往的这种介入都是事后性审查,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讯问,就是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了,增加了监督的实效,是保障人权司法进步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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