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他山之石
百尺竿头思进取 顺风满帆争上游
作者:  时间:2009-12-29  新闻来源:修水县检察院  【字号: | |

百尺竿头思进取  顺风满帆争上游

——记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

 

  本网讯   修水县是秋收起义的策源地,素有“江西西北门户”之称。全县总面积4504平方公里,是江西省幅员最广的县,全县现有36个乡镇,总人口82,为国家级贫困县。2007年以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省检察院、省林业厅等五部门授予全省“绿剑行动”、“绿盾行动”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建工作示范点”、“优秀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增强活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干警的全面发展。选人用人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模式,看实绩用人,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最大限度挖掘了人的潜能,实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调动了全院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两年以来,先后择优选拔了3名班子成员,9名中层干部,2名正科级检察员,向县委推荐了6名科级后备干部。这些同志都在本职岗位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幅度提高。该院还积极创新观念,因人而异、量身定作人才的阶段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同时坚持人才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人才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创造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人文工作环境。两年来,先后选送70人次到省、市检察院参加业务、上岗培训等,目前该院大专以上学历干警达100%,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54%2007年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干警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全面开展。

 

            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坚持严格执法,清正廉洁,做到多办案、办铁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执法意识,依法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27人其中大要案11件,先后立案侦查了戴某某和李某某分别贪污、挪用公款160余万元案,陈某某玩忽职守致人死亡案,县财政局长黄某某等人合伙侵吞国有资产150余万元大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所立案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李某某贪污案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两年来,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23 476人,提请公诉329464人,建议法院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42件,提出量刑建议41件次;办理刑事立案监督3件,追捕18人,追诉5人;民行共审查立案5件,提请抗诉或建议法院再审5件,已改判了4件;实现了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审结率均为100%。该院还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职务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建立了以县委党校为依托的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校教学计划,使近千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这些成功做法被市检察院转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侦监科在办案中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被团市委、市综治委、市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科学管理,提升检察工作绩效

   该院坚持开拓创新的理念,做到会管理、善管理、敢管理。近年来,积极探索和建立了适合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办案机制,制定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建议规则》、《未成年人犯罪办理程序》、《职务犯罪案件初查、立案办案流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与公安机关、法院、武警中队建立定期通报监管场所安全协调联系制度,有效地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规范发展。同时,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对“办公用品”、“水、电、电话费”、“用餐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出台规定严格管理,严禁浪费。两年来,共节约各类开支20余万元,实现了集中优势力办大事的目标。始终把科技强检作为自己的发展思路,创造条件,挖掘潜力,不断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使该院检务保障得到稳步提高。近两年来,该院多方争取资金,添置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电脑、激光打印机、传真机、数码摄像、数码照相等技术装备,更新了5辆办案专用车。4700余平米的检察技侦大楼已完成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整地、招投标等工作,现正在紧张建设施工中。

          形象树检,共创以人为本和谐社会

   该院把“外树形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深入基层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邀请他们视察检察工作,座谈征求意见,先后聘任了5名党外人士为特约检察员,该院还着眼于畅通民众的诉讼渠道,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巡访”。两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40人次,现场答复处理百余人次,答复群众法律咨询90余人次。无一例涉检赴省、市及进京上访事件。该院还积极倡导干警在做好一个合格检察官的同时,更要做好一个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社会人”。两年来,该院把挂点帮扶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支持资金10万余元,帮助争取资金30余万元,解决了挂点自然村改水、改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和包村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在今年冰冻和地震灾害发生后,全院干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先后4次为年初冰雪灾区和汶川地震灾区捐款3万余元。同时,该院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多名干警荣获书法摄影、知识竞赛、登山等比赛活动的前三名,该院检察长蔡官华同志的书法作品连获全国金奖、特等奖,并被授予“振兴中华书画名家”称号。通过开展这些活动,陶冶了情操,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士气,培养了团队精神。该院连续两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的形势与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有着光荣传统的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修水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更多>>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邮政编码:344000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