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小伙爱上三十岁的女子不稀奇,
但这对情侣竟然联手,
偷到了女方前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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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女子邱某某、男子邓某某“为爱奔赴”,双双抛弃各自的家庭同居在一起。
二人无正当职业,又酷爱赌博,从而债务缠身。因抵不住债主催讨,遂心生邪念,打起了偷盗的主意。女子表示其金银细软尚在前夫家中,熟门熟路好下手。
2022年10月期间,二人窜至临川区某村庄邱某某的前夫家,由邱某某溜门入户盗窃,邓某某在外望风。
二人相互配合盗得钱财后,又先后以同样的方式入户盗窃邱某某前夫同村村民约十户,盗得钱财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案发后,邱某某拒不赔偿被害人损失,邓某某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履职
经审查,邱某某、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钱财,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数额较大,二人行为构成盗窃罪。近日,临川区检察院以邱某某、邓某某涉嫌盗窃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