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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提存让孩子安心上学
作者:  时间:2024-01-17  新闻来源:崇仁检察  【字号: | |
“感谢叔叔阿姨,你们的贴心举措,让我看到了‘光’……”在收到公证提存的第一笔救助金后,近日,小孙(化名)向承办检察官寄出一封书信,信中字迹虽略显稚嫩,却真情实意。该案系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案件,开创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管新模式。2023年8月,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孙某司法救助案件中发现,由于小孙系未成年人且其母亲被害、其父涉嫌犯罪在羁押中,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及监管都难以进行。

近年来,该院在履职和司法救助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救助人大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救助金由监护人直接控制、使用,监护人挪用、占用司法救助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司法救助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检察+公证提存”协作模式,确定公证处作为代管平台参与司法救助金提存、保管、发放、使用全过程,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救得其所”。

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个关于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提存的工作办法,开启了构筑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管新模式。

目前,这项机制已经正式落地,包括小孙在内的3人,每个月都能从公证处领取1200元司法救助金,确保其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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