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为群众出行系上“安全带”
作者:  时间:2024-08-26  新闻来源:金溪检察  【字号: | |

“最高落差3米,没有防护措施,开车一旦走神很容易冲下去,夜间风险更大……”近日,在丰收港蔬菜大棚基地,面对新修建的防护栏,市民周先生说道。


整改前道路情况 5月28日摄

今年5月,金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反映在县城辖区内翠云路仰山广场与象山南路交汇路段存在1公里左右的临崖道路,却没有防护措施,行人和车辆经过时感到十分危险。
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道路左右两侧建有蔬菜大棚和部分居民房屋,路堤垂直高度大于3米,道路具有一定的弯度,且未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路过的车辆和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尽快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金溪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共利益,补齐上述道路的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去两个月了,整改效果如何?8月9日,金溪县检察院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该路段,发现正在安装防护栏。同时为了解决照明问题,职能部门同步安装了路灯,通行条件大为改善。

整改中道路情况 8月9日摄

8月23日,办案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发现该路段道路护栏已经全部安装完毕,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整改后道路情况 8月23日摄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更多>>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邮政编码:344000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