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0件,其中市院填报40件,占比23.53 %,基层院填报130件,占比76.47%。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从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努力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