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6件,其中市院填报27件,占比 15.34%,基层院填报149件,占比84.66%。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养成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习惯,以“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