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2件,其中市院填报12件,占比9.84%,基层院填报110件,占比90.16%,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三个规定”制度在推动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上的作用,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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