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公告
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作者:  时间:2025-07-12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二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4件,其中市院填报27件,占比16.46 %,基层院填报137件,占比83.54%,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把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教育引导、以案示警等举措,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持续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更多>>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邮政编码:344000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