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二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4件,其中市院填报27件,占比16.46 %,基层院填报137件,占比83.54%,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把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教育引导、以案示警等举措,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持续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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