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6件,其中市院填报28件,占比16.87%,基层院填报138件,占比 83.13 %,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筑牢廉洁意识、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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