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周霞)为强化自我监督,保障涉案款物在移交、保管等方面的规范化,日前,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自侦部门的查封、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活动,由案管办牵头制订方案,重点检查涉案款物的暂扣是否依规、移交是否及时、保管是否稳妥、处理是否得当、文书是否规范。
为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后患,此次专项检查该院安排纪检、案管、财务及自侦办案部门,对涉案款物扣押、冻结等重要环节进行检查。检察长潘前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深入检查工作现场进行指导,提出涉案款物扣押、处理程序的重要性,要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案开展复查,确保不丢不漏。
在此基础上,该院针对此次检察还制定了操作细则,对扣押、冻结、移送、保管、处理涉案款物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此次专项活动中,该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深入的推进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建设,以实际行动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确保涉案款物规范管理,该院建立涉案款物管理档案,依托制定完善的《涉案款物管理细则》,该细则详细规定涉案款物呈批、登记、移交等操作制度。通过严格实行承办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原则,涉案物品和款项由案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保管,财务部门对接,对涉案款物进行逐笔核对,重点检查案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台账是否吻合。
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检查组逐项检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该院设立了涉案款物保管专用库房,配备编号储存柜、储物箱和具有报警装置的电子密码保险柜。通过查看涉案款物入库、出库法律手续、领导签批是否完备,从案件实体流转和统一业务系统两个方面同时监督涉案款物处理情况,确定每笔款物在检察环节的流转轨迹与处理去向,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经查,该院自侦部门在办案中扣押冻结手续规范齐全,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通过清理和检查,将涉案财物流转全面动态管理,有效促进了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截至目前,该院自侦部门共运用规范化管理程序办理涉案款物出入库11次,总结经验做法3种,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