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区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024年4月,我院干警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紧紧围绕农业安全生产主题,针对农田飞线问题深入我区红光垦殖场、马圩镇、杨桥殿镇、珀玕乡等乡镇场调查走访。
调查中发现,在我区农村农田飞线的情况较为普遍。飞线的电源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农户从自己家中取电,使用数十米甚至数百米长的排插电线,将电线从家中延伸至农户农田附近的河道、池塘。另外一种采取“就近原则”,农户直接将电线搭在路过河道、池塘的电力公司架设的电线上取电。平常农户将排插电线布置好后并不收取,在天气干旱需要用水时,农户将抽水电泵放在河中、池塘抽水,结束后将抽水泵收起来。
这种农田飞线用电的方式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排插积水、线头裸露、电线浸没在水中容易引起触电事故;大量电线相互缠绕,穿过树林、灌木、草丛,集中使用容易过热引起火灾事故;大量的飞线私拉乱接,穿村过巷,横过马路,易对行人、车辆造成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