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契机,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在东乡城区开展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能够享受就医便利。
检察干警先后到东乡区中医院、东乡区人民医院、东乡区妇幼保健院实地查看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现场发现,上述医疗机构存在社会车辆占用残疾人停车位,导诊台未提供手语服务,缴费、取药窗口未设置低位服务台等问题。
医院是残障人士出入较为频繁的公共场所,上述问题影响聋哑人、坐轮椅的残疾人等广大残疾人、老年人就医便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就上述问题,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向东乡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平等、顺畅就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