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和支持不敢、不能、不会维权的特殊群体提起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实质平等。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37件,其中,涉及新产业工人权益保护的180件,占案件总数的75.95%;涉及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的37件,占案件总数的15.61%。
能动履职 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传递善意 助孩子一臂之力
2022年,南丰县检察院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脱贫户邹老汉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人。经仔细了解,2016年,邹老汉的儿媳李某离家出走后失联,未支付抚养费。2021年,其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三名未成年孙子女一直与邹老汉共同生活,家庭生活困难。
南丰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李某支付抚养费111566元。
为积极修复未成年子女与母亲的亲情关系,帮助申请人摆脱生活困境,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并将救助线索移送民政、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就学问题。
以理引导 人人都是赢家
审核:陈志祥、傅壮伟
文字:吴 浩、曾 汐
编辑:曾 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