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3件,其中市院填报22件,占比15.38 %,基层院填报121件,占比84.62%。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的发生,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