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三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抚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4件,其中市院填报20件,占比16.13 %,基层院填报104件,占比83.87%。无零报告单位。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审核:黄国权、吴 敏 文字:检务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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