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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院强化律师接待工作 树立检察机关对外窗口新形象
作者:  时间:2013-12-25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赵敏)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树立检察机关对外窗口新形象,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南丰县检察院从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入手,不断强化律师接待工作,改变了过去律师在检察环节阅卷少、对案件问题沟通少的问题,阅卷律师普遍认为该院阅卷工作规范、方便、高效。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律师18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 16次,复制、打印材料860页。 

 

  该院建立接待工作机制。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了《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施细则》。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归口管理,负责统一接待和联系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查询等工作,并就律师阅卷、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调取证据材料、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听取意见等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该《实施细则》理顺了律师接见程序和机制,为律师接待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该院设置专职接待人员和专门接待场所。该院从案管办挑选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作为专职律师接待员负责接待工作,规定律师接待及案件承办人与律师会见必须通过专职律师接待员在律师会见室内进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接待窗口形象。设置了一间律师接待室,并为接待室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热水壶等等办公设施。会见室宽敞明亮,办公设施一应俱全,为律师查询、阅卷提供了方便舒适的办公环境。 

 

   此外,促进服务细致周到。该院完善联系方法,设计制作了印有地址、预约电话和交通指引的《律师接待联系卡》,送交各律师事务所,并发放给来该院律师,为律师预约登记、来院阅卷、沟通协调等提供了方便;同时,对一些未事先预约、从外地来院阅卷或因特殊原因非工作时间到院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特事特办”,尽量保证当天阅卷。为提醒律师遵守执业道德,依法执业,该院制定《律师阅卷须知》、《律师接待预约制度》和《律师阅卷接待流程》等规定置于律师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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