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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院加强检务宣传,打造“阳光检务”
作者:  时间:2014-07-14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 (通讯员 赵敏)为完善和发展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今年以来,南丰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务宣传,打造“阳光检务”。 

   该院畅通检务公开渠道。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件、规章制度、科室职责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检察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共发表宣传文509 

同时,该院突出公开重点。根据群众不同的司法需求,在普遍性公开的内容上有针对性实行定向公开。其中,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着力进行检务信息的公开;针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侧重在重大工作部署、工作动态的公开;针对人民群众,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职能职责信息的公开。针对案件当事人,加大个案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如,今年以来,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现实表现,向法院提出建议酌情从轻判决6件6人,法院判决均已采纳。该院在向法院提出建议前,将建议内容向相关在押人员公开,认真听取意见。 

  该院还利用传统手段,做好常态化宣传。向干部群众发放阳光检务告知卡。卡片内容包括本院门户网站网址、中文域名、举报电话以及门户网站功能。告知群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询案件诉讼进度、法律文书;辩护律师可以网上预约阅卷、会见案件承办人;网民可以通过检察长信箱、控告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控告。 

另外,该院实行案件诉讼进度变更告知制度。各业务部门在案件诉讼进度发生变化时,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信函等方式告知辩护律师、被告人家属、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诉讼进度变化包括: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决定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提出抗诉等。如:今年5月,该院公诉部门对刘某盗窃一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承办人在当天即通过电话告知刘某的辩护律师、家属以及被害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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