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各县(区)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检务公开的要求,提高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水平,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创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人事调整,市检察院决定调整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
组 长:宋智勇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陈志祥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白 洋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钱清华 市检察院政治工作综合处处长
杨文玉 市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
王建荣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工作综合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志祥同志兼任,由政治工作综合处副处长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二、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及时协调解决检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检务公开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机关及全市检察机关有关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检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部门及单位。 4.研究在检务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