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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地有声
作者:  时间:2020-01-01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31日上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江西广播电台、江南都市报、新法制报、信息日报、中国江西网、江西晨报、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抚州全媒体中心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陈志祥通报2019年2月以来抚州市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洋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2019年2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321件,其中含有效联系方式234件,七日内均作出程序性回复,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信件80件,三个月内均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领导重视办信工作,倾听“民心” 

  群众来信非小事,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这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是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倾听“民心”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 

  为此,抚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把群众来信办理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全局性工作,纳入司法办案程序。检察长对重要或反映问题突出的信件,亲自审阅,把关处理,后续跟踪办理结果;建立群众来信件件审查机制,分管副检察长对群众来信每件必审。 

  2019年9月30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曾某某来信申请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书面回复,但曾某某坚持信访,10月14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洋接待曾某某,认真倾听曾某某诉求,耐心安抚其激动情绪,进行充分细致的释法说理,并留下工作联系方式。此后,白洋副检察长多次为曾某某提供法律咨询。 

  成立信件处理专班,了解“民情” 

  为提高来信回复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时效性,抚州市检察院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到人,规范流程及标准,成立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信件处理专班,书记员对信件进行“收、拆、登、分”,检察官助理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为信访联络专员,检察官决定负责及协调信件分流。 如材料不齐全,以清单形式一次性告知来信群众予以补充,减轻来信群众的诉累。制作来信登记台账,对每件实名来信及时填入,详细记录接收时间、信件来源、来信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办理情况、回复情况。将来信办理情况及时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做到每件来信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专人回复。完善回复方式,采取短信、电话或检察专递等多种方式予以回复,提高来信回复的整体效率。 

  

  严格把握节点要求,顺应“民意” 

  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抚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 

  建立电子台账,逐件登记群众信件,并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管理,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来信,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按照部门职能分工移送其他职能部门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好七日内作出程序性回复,并在三个月实体答复期限届满前15日及5日对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催办提醒,确保其他部门将群众来信“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制度落到实处。 

  按照级别管辖移送基层检察院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七日内将分流信件至基层检察院情况回复信访人,基层检察院收到市检察院移送信件后,履行好有关程序性回复和实体性答复要求,基层检察院在三个月内未作出办理结果答复的,市检察院定期督导,“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调度”,不定期实地检查。 

  注重息访息诉效果,保障“民生” 

  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目标任务是化解矛盾纠纷。在百分百回复答复信访群众的基础上,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息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穿于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的始终。 健全首办责任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上下级人民检察院联动化解、共同息诉机制,把息诉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内容。加强结果答复文书说理工作和办结答复后的后续化解工作,做好息诉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办理的一个个案件、一件件实事中,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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