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5-05-25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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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对全国文明城市(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道德模范等进行表彰。其中,我省2个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有:江西省检察院(机关)、安义县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景德镇市检察院、新余市检察院、鹰潭市检察院、贵溪市检察院、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赣州市检察院、抚州市检察院。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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