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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闹”不适用缓刑 最高检出台“20条意见”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作者:检察日报 徐日丹   时间:2016-10-31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记者注意到,《意见》特别强调,对于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如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的职业“医闹”等重点打击对象,应当依法提出从严处理、不适用缓刑、适用禁止令等量刑建议。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说,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召开后,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环境,并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制定出台了《意见》。《意见》共分七部分20条。 

   《意见》强调,要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促进解决医药领域乱象;依法惩治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其他犯罪,包括依法惩治打着健康健身招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以及相关的诈骗、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犯罪。 

   《意见》要求,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打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态安全的犯罪,守护好绿水青山;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犯罪,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犯罪,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非法拘禁等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依法查办医疗、医保、医药和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相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健康中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意见》强调,要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健康中国法治环境建设。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依法办理环境资源、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积极稳妥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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