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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作者:  时间:2022-03-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市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综合业务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等16个机构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96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数89人,包括行政人员8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4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1.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万元;上年结转16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4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2.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96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3万元,资本性支出359.6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91.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45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5.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万元;资本性支出35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68万元其他支出91.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1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1.6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66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45.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6万元,下降1.8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0 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3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及办公配套设备项目、检察工作网络建设及测评费项目情况说明

1.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及办公配套设备项目

1)项目概述:抚州市监管中心即将建成,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即将迁入抚州市监管中心,根据工程进度,驻市监管中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要及时跟进,也为进一步适应疫情防控形势下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需要;目前该项目暂未实施,待抚州市监管中心建成以后再实施。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监管场所监控信息联网的通知》(高检五厅[2020]7号)、抚府办抄字[2020]516号关于同意市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的意见

3)实施主体: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最终方案和预算→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总额70万元,预算明细组成:1.办公、办案及会议桌椅等设备15万元,2.电脑等专用设备10万元,3.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配套设备30万元,4.办案支出、劳务支出15万元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购置数量(套、台)

>=15台

质量指标

专用设备验收通过率(%)

=100%

时效指标

设备安装到位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万元)

<=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功能需求满足度(%)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持续使用年限

=8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2. 检察工作网络建设及测评费

1)项目概述:2019年9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检察工作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划部署建设的非涉密工作专网,用于运行检察机关非涉密应用系统,实现与政法网、电子政务外网等外部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省院通知要求,省院已确定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作为测评机构承担全省各级检察工作网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等级保护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各阶段的工作

2)立项依据:省检察院《关于印发<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报告》。

3)实施主体: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最终方案和预算→向省院信息中心报送审批→进行挂网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抚州市检察院三级等保改造项目预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金额(RMB)

1

网络安全系统

2,215,355

2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

117,719

合计: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柒仟肆佰零贰元整

2,333,074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购置数量(套、台)

>=20台

质量指标

专用设备验收通过率(%)

=100%

时效指标

设备安装到位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万元)

<=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功能需求满足度(%)

>=97%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持续使用年限

=8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96%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三”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因公出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用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不减,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不变。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车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检察业务费:是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经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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