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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5-04-30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1日在抚州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宋智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为全面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发展升级、建设幸福抚州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持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出台《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抚州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抚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保障“实力抚州”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8人,起诉117人。坚决打击破坏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犯罪,依法批捕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0积极介入重点工程建设,跟进项目审批、招投标、决算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与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抚州市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28件。认真落实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以落实惠民政策为重点,保障“幸福抚州”建设。持续推进查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71人。扎实开展民情家访·干群连心活动,积极助学助医助困,先后帮扶困难群众32户,为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捐赠资金12万元,协调异地安置因山体滑坡致房屋倒塌的农户30户。

以维护宜居环境为重点,保障“美丽抚州”建设。坚决打击破坏国土、矿产、林业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批捕48人、起诉98人;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南城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县森林公安局对陈可福等人涉嫌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积极参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市检察院协调相关单位筹集经费40万元对赣东大道、体育路进行了路面整治,促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

坚持宽严相济,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431242同比分别上升1.5%下降0.9%;提起公诉14071942人,同比分别上升10.6%13%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严打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在检察环节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52人,136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6人,377人;批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涉毒犯罪74人,66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于因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起的轻伤害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14人,不起诉102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感化和挽救。临川、南丰、崇仁、资溪、东乡等5个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东乡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拓宽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有针对性解决来访人的诉求,共受理首次举报控告申诉线索302件,接待群众来访1357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7件。规范文明接待方式,推一握手、二请坐、三倒茶、四谈话、五劝解、六宣传的接待操作规范,市检察院和临川、南城、东乡等3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

坚持惩腐肃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815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712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32人。

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大案94,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其中厅级干部2。依法查办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刘长荣移民和扶贫办原副主任钟炳明等2副厅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张文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新明,抚州市农业局原纪书记许金华南丰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晓昌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善勤政协原副主席张小仕6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拍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灵活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易发多发行业的窝串案,共立案侦查质量监督、涉农惠民、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108人,在行业治理上凸显成效。其中,质量监督领域立案1819人,涉农惠民领域立案2332人,医药卫生领域立案77人,工程建设领域立案3950人。

坚持抓教育、重预防,着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警示教育144场次。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70件,进行案例剖析47次,发出《检察建议书》75份。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共发布年度报告12份,得到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和崇仁县检察院的年度报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首届年度报告评比中获优秀奖。

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抚州。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专项检查活动,纠正变更不当案件1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5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45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被告人,追加起诉2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决,提出刑事抗诉22件。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生效裁判监督、违法审判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对诉讼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2件,对违法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7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22件,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4件。部署打击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功查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7件。其中,建议法院撤销了一件6000万元支付令。我市查办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强化执行监管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核查三类罪犯”28人,对其中5人进行了建档审查、13人进行了集中体检、1人收监执行。活动中,市检察院组织查办了南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吴建明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案。制定《抚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办法(试行)》,持续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等活动,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巡视检察,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1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3件。推进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市有2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努力从思想上加强教育,业务上加强培训,作风上加强锻炼,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市龚全珍式好干部魏云秀同志学习活动,培育和弘扬身边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化素质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加强业务培训,选送检察人员253人次参加修改后“两法”实施应用、新媒体应对、国家心理咨询师等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技能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全市性业务竞赛活动2次,在省以上组织的业务比武活动中获奖3人次,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提升综合素能注重文化育检,续建检察文化长廊,大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建。

执法规范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促进规范执法,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7次、各类专项检查55次,评查各类案件1800件。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室建设标准》,推进涉案财物依法规范管理。印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日常检务督察规定(试行)》,将干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执法行为监督日常化、常态化,两级院共开展各类督察80余次。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工作机制,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要决策,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要案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不影响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不影响经济建设,开展诉讼监督不影响司法权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基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制定了《全市基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邀请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及时有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通过手机短信、联络专刊、座谈交流与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和梳理代表意见、建议。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监督范围,增强监督效果,共提请监督案件2832。深化检务公开,在媒体开辟抚州检察宣传专栏,完善和落实检察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活动,部署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1119件(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关注公众的反映呼声,积极运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社会宣传、沟通和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活动监督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不断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还需要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并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幸福抚州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宜商营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等犯罪,加大对招商引资、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转型升级,积极参与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周边环境治理,依法惩治涉及工业转型、服务业升级、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切实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切实加大对扶贫、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危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抚州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盗窃、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加大刑事赔偿和救助救济的力度。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结合办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法律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并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重点,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实施、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继续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牢固树立公正、程序、证据、效率、人权保障意识,着力加强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和法律监督格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着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中共抚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幸福抚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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