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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22-12-29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2日在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温珍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抚州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7856件,同比上升9.84%。共有8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一批先进模范和典型。

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抚州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79人,起诉3306人。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突出惩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19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人。精准指导临川、东乡、南城、金溪等4个基层院依法办理金溪盗采矿产资源系列案。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862人。对毒品犯罪零容忍,起诉15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人,盗窃、诈骗等犯罪663人。

更深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82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86%,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37%。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7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人。与监察机关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4人。金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行贿案时,积极配合县监委成立追赃小组,依法查封扣押行贿人涉案财产7000万余元,入选国家监委、最高检首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深入排查线索32条,立案2件2人。

二、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有力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金融风险就是保经济稳定。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4人,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08亿余元。联合市公安局、人行抚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15人,同比上升66.67%,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办理贪污贿赂、毒品犯罪等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自洗钱”线索,追诉2人。南城县检察院在办理饶某某受贿案时,发现其为掩饰受贿款,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受贿赂200余万元,检察官在自行补充侦查并固定证据后,依法以受贿罪、洗钱罪提起公诉。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有力保障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

有力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18条措施”,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建立并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协同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37人,同比上升13.4%。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1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环保赣江行”、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理相关案件347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协作。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非法排污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时,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磋商工作,促成涉案企业自愿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1300余万元。该案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有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合力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共救助121人,发放救助款162万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46.94%和63.53%。临川区检察院办理的齐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省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在全市部署开展“农村公厕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问题农村公厕627座。乐安县部分机制砂水洗砂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26余亩农用地,助力有关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有效发挥法治参谋作用。

三、聚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市主城区突发疫情后,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协助疫情防控270人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0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117万余元东乡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等单位开展“关爱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养老机构整改食品、消防、住房环境等方面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60。针对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违禁成分问题,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深化窨井盖缺失、飞线充电、减速带损坏等综合治理,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81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66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疏导280人,帮助111人复学就业。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办理强制报告相关案件28件,对学校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等风险隐患排查1.9万余人次,解聘或开除3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78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为遭遇变故的孩子“雪中送炭”,救助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81人。全市195名检察官在312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全市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经验做法,科学整合“小桔灯”“向阳花”“红心护蕾”等同类资源力量,严格推选842名校园“刘莹姐姐”,全面打造案件办理、法治宣教、社会化工作、媒体宣传“四大团队”,共同把未检品牌维护好、发展好。

将心比心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共收到391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活动,共包案办理27件。充分运用多元手段推动息诉息访,已办结18件。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13件。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常态化以检察听证形式审查,共听证766件,听证后无矛盾纠纷率97.13%。市检察院受理邓某与某小学侵权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后,在广昌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综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跨省协作、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纠纷,邓某主动撤回申诉。

四、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抓好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两级院检察长走上同级党校讲台,深入宣讲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法律监督工作关系。组织开展中央《意见》实施一周年专题调研,把脉问诊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难点、堵点。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用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法律监督平台,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1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监督、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主动报告学习贯彻情况,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党委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立案15件,追加逮捕17人,追诉漏犯91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件;对违法违规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685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7件,同比上升16.5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促进整改监管违法等问题116个。联合市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执行财产刑147万元。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04件,同比上升13%。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30%。用好支持起诉职能,办理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案件92件。资溪县某生态农业观光园拖欠129户村民292亩农田租金引发集体信访,检察机关支持村民提起集体诉讼,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4件,全部被采纳。金溪县检察院依法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帮助广东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执行款338万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成民事和解10件,依法不支持民事监督申请27件,维护正确司法裁判权威

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受理申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等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6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63.89%。坚持在监督中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功化解33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联合法院、民政部门开展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制发撤销婚姻登记检察建议11件,全部被采纳。邹某因女方使用变造的身份证登记导致“十七年离不了婚”,临川区检察院审查后联合民政部门撤销了婚姻登记。办案过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二套法案直击栏目直播,吸引32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6件。坚持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2件。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协助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财产及国土出让金4692万余元。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交通通行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41件,同比上升25.89%。金溪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拍摄成专题宣传片《捍卫公益之诉·守护山水家园》,近期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警示、教育、唤起全社会人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五、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6件次。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市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获评2022年度抚州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刘莹同志学习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巩固基层基础。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各类培训998人次。以“开放式”检委会会议形式,组织两级院同堂学习培训,由一线办案人员特别是青年干警领学,共同提升监督办案能力。联合东华理工大学等单位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加强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1296件,同比上升14.39%,有效发挥能动履职“头雁”效应。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倒逼检察人员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加大相对薄弱院帮扶力度,深化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结对帮扶3项机制,激发薄弱院内生动力,自觉“脱薄争先”。

严明纪律作风。坚决肃清龚建华、肖毅流毒影响,主动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领导干部带头从思想政治上检视、剖析、反思,对自身问题进行对照、查摆、整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开展集体政治谈话2次。认真做好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半篇文章”,广泛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政治督察,压实整改责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436件次,“逢问必录”成为自觉。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深入人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法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情况专项视察,认真落实有关意见建议;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暨“公益诉讼江西行”动员会,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1211人次,书面回复意见建议62条,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规范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程序性案件信息4571条,公开法律文书890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还不够,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能力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仍有薄弱环节,勇于自我监督还须加力,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争创法律监督“第一等的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抚州加快推进“六个江西”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是在打造创新江西“抚州样板”上贡献检察智慧。依法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在打造富裕江西“抚州样板”上增添检察动能。严厉打击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切实维护市场经济和金融监管秩序。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底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农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和困难帮扶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是在打造美丽江西“抚州样板”上担当检察责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细服务保障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18条措施”,依法妥善办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是在打造幸福江西“抚州样板”上优化检察供给。坚持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充分履行检察主导责任,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市深入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经验做法,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四大团队”作用,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五是在打造和谐江西“抚州样板”上展现检察作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整治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州建设。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讲好检察故事。

六是在打造勤廉江西“抚州样板”上塑造检察形象。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监检衔接,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整改、源头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坚持强基导向,持续抓好基层院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必有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追求极致、争当示范,奋力开创抚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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