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三)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4日在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温珍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市委唱响“一大品牌”、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三大建设”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和“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10524件,同比下降5.04%。23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54个集体和8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新时代赣鄱先锋等先进典型。
一、为检察铸魂,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推动一体学习领会、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记嘱托、砥砺奋进。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两级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85件次。深化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擦亮“检察先锋 守护正义”党建品牌。
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明确4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关键少数”引领,一体推进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检视提高,全体干警思想深受洗礼,“四个定力”不断增强。邀请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讲廉洁党课,教育引导干警做到思想崇廉、学纪促廉。开展退出领导岗位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质效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点。
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抚检大讲堂”“诗歌朗诵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丰富拓展干警精神生活。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对3个集体和5名个人授予三等功,对12名干警予以嘉奖。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用心用情讲好抚州检察故事。落实法治宣传责任,精心打造“法治夜市”“赶集听案”“法治大篷车”等特色品牌,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等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处境内制贩、网上贩卖枪支弹药等犯罪,起诉36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5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起诉218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8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5人。
依法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犯罪,起诉24人。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76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51人,追赃挽损5500余万元。与各级监委、公安机关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33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80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9人,追赃挽损3800余万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4人。就防范信贷风险、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6件。制定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指引,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1人。对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企业反映强烈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13件。密切与工商联、侨联、商会等部门协作,办结企业诉求67件,提供法律服务158件次。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处力度,起诉97人。
积极护航美丽抚州建设。协同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起诉污染环境犯罪21人。加大对破坏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惩治力度,起诉149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6件。跟进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立案4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因地制宜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专项监督,推动修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地6处、矿山85处,督促缴纳生态修复基金220余万元。
主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4人,办理涉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6件,推动复耕复垦390余亩。针对废弃农用薄膜散落田间造成污染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专项监督。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向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9万元。
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落实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21条意见,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622人。依法严惩电诈网赌,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372人、网络赌博犯罪40人。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起诉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侮辱、诽谤犯罪9人。
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15名。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
促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依法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2.7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08%,高出未认罪认罚案件3.02个百分点。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1314人、不起诉1060人。依法落实醉驾新规,起诉危险驾驶罪225人。对在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2件。
三、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探索打造“刘莹姐姐工作站”示范点,研发并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云平台,协同相关部门共建共享具有抚州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格局。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162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精准帮教。对履职不当或怠于履职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4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6次。持续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重点行业场所领域监督治理,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
加强重点领域民生保护。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四小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加大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1人。针对医疗美容等行业非法行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0件。
依法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部署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指导基层院派员入驻当地综治中心。823件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下访接访90件,对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三类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包案办理。落实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要求,办结重复信访积案20件。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压实信访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责任。
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欠薪治理,用好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为19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30余万元。深化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督促19家养老机构整改安全隐患问题69个。与市残联联合开展医疗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卫生间、车位、电梯等设施600余处。
四、为法治担当,以有力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批捕2068人,起诉3557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380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27人、不起诉8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6件,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监督意见36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4件。组织对上饶市看守所、信州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已审结1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12件。部署开展民事诉讼主体适格性专项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2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65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9件。深化运用民事和解制度,开展调查核实194件,促成42起案件和解息诉。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同步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6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件。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495人。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立案后经磋商终结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430件,回复整改率99.76%。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16件。持续完善办案机制,在赣东学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新招募36名志愿者,应用“益心为公”云平台提报案件线索74条,成案66件,参与办案135件次。充分发挥“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办理相关案件35件。
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完成侦查机构专设。立案查办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人,同比增长20%。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审慎行使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1人。
五、为发展赋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制,协助地方党委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13人次,招录引进37人。抓实检察官动态调整、逐级遴选、等级晋升等工作,选任首批高阶段检察官助理37人。分层分类培训1874人次,8名业务骨干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5人在全省竞赛评比中获奖。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267件。
提升检察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加强流程监控,对办案期限、系统应用、案件归档等重要办案环节预警提示524次。落实案卡填录问题口头提醒、书面预警、类案通报等管理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客观和全面。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跟踪评查案件1225件。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部署开展“深化作风整顿、大抓工作落实”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806件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主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各类联络活动97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81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41次,监督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29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609件次,组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40场,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程序性案件信息5124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还需进一步走深走实。二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仍需丰富完善。三是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监督能力、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差距,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高质效政治建设筑牢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政治轮训、政治素质考察、政治谈话等工作,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主动请示报告工作,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加大“三农”工作司法保障力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以高质效为民司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热点领域司法保护,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力度,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刘莹姐姐工作室”品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四是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依法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力度。始终抓住生效裁判监督这个重点,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规范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健全办案规范体系,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的衔接,敢于以“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运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高质效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年轻干部实践培养锻炼,深入推进检校合作,促进队伍素能提升。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强对基层院建设分类指导。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升检察管理效能。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纠治“四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干字当头、挺膺担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