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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在行动
作者:  时间:2013-04-16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传日”的换新颜亮相

   416上午9时,抚州“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在市检察院九楼会议室召开。这项活动由坚持了十年的抚州市检察机关“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发展而来,市人大副主任杨小梅,市政协副主席郑友清、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市政法委副书记万锦等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抚州“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由市综治委主办、市检察院承办、法院、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等涉及特殊人群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协办。由于在全国尚属先例,此项宣传日活动还吸引了国内多家媒体的强烈关注。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发出了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的倡议。倡议全体市民积极参与保障特殊人群人权活动,呼吁全体市民转变观念,树立特殊人群人格尊严不受歧视的理念;倡议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要切实依法保障特殊人群人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由综治委指导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保障特殊人群的各项权利;倡议特殊人群要自珍自爱,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人权,决不可因曾经受到法律制裁而自暴自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上午930分,市综治委组织了相关单位部门在市区洪客隆购物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和讲解倡议书和国家有关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规定的宣传单,接受市民的咨询。

一名刑释解教人员闻讯赶到现场。他告诉记者,出狱后他一直找不到工作,生活来源仅依靠低保金等政府救助,他此次前来希望能够找到了一份能够自食其力的工作。工作人员对他的诉求进行登记后,他欣慰地表示,不管此次是否能找到工作,他都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通过参加宣传日活动,让他深切地感受到社会并没有抛弃他。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巾帼文明岗”在市看守所女子监区开展了宣传活动,驻所检察人员、律师在市看守所一监区开展了法律援助,并向在押人员发放合法权益宣传单和问卷调查表。记者在现场看到,法律工作者们深入监区与在押人员促膝谈心,气氛十分融洽,不少在押人员感动得热泪盈眶。

  “墙”内“墙”外两芬芳

   今年416日既是首个“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也是我市检察机关举办第十次“4·16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相比较而言,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是在监管场所内开展活动,而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称得上是“升级版”,即从监管场所内延伸到全社会,使得高墙内外两芬芳。

2004416起,市检察院决定每年416日为全市检察机关在看守所开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暨受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宣传日活动。我市首创开展的此项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0次,并在全省推广开展了4年。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至去年416日,市检察机关累计上法制维权教育课100余堂,发放法制维权宣传资料13000余份,接受了在押人员法律咨询660人次,约见了在押人员谈话790余人,受理和处理了在押人员合理诉求196余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97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92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看守所开展了“每月维权办实事”活动,每个月围绕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好一至两件实事。截至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了650多件实事,督促看守所给在押人员看病治疗290余名,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9人次,纠正并返还不当扣押物价值近36万元。

   2006年以来,全市11个看守所没有发生一起“牢头狱霸”殴打、管教民警体罚虐待致使在押人员死亡案件。全市11个看守所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开通了及时救治在押人员疾病“绿色通道”。同时注意改善在押人员生活学习条件,2010727,省图书馆、市图书馆在市看守所建立了图书流动站,捐献价值五万元的图书供在押人员学习;201112月,市看守所新建了热水供应系统,确保了在押人员冬季有热水洗澡、洗脸,从而减少了在押人员疾病的发生。2011年以来,全市11个看守所没有发生一起在押人员因疾病死亡事件。

   而今年起开展的“升级版”宣传日活动,将使高墙内的文明和谐之风吹向高墙以外。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开展宣传日活动,可以引导人们逐步消除对特殊人群的偏见和歧视,及时化解特殊人群与社会的矛盾和特殊人群对社会的对抗情绪,为特殊人群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从而助推建设幸福抚州。

为特殊人群扬起生命风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尤其是他们的人权保障,作为市委、市政府维护社会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来抓。

抚州市先后制定了《抚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规定,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帮扶,以其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依据和帮助。

   创新了“赣沪联手帮教”工作机制,为113名抚州籍在沪服刑人员建立了帮扶对子,解决了一大批服刑人员的家庭困难,确实保障了困难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注意切实解决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以及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编制等问题,为保障特殊人群的人权提供组织保证。在全市所有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推进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社区矫正人员人权保障工作,全面实行重点青少年分类教育帮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20099月以来,全市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976人,社会救济486人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约41.5万元,安置率达90%,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率达100%。去年,我市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包括特殊人群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文/图 汪建兴 姚卫东)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市综治成员单位在广场设点宣传

市人大副主任杨小梅、市政协副主席郑友清、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在看守所监区法律援助现场

市人大副主任杨小梅、市政协副主席郑友清、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在女子监区开展维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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