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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南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闽赣山区边界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
作者:  时间:2023-10-09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抚州市与福建省南平市地理位置相邻,山水人文相通,资源禀赋相近,在跨省合作上空间广阔,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闽赣山区边界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区域活动,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监管难题,10月9日,闽赣(南平·抚州)山区边界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会议在南平市光泽县检察院召开。



抚州市检察院、南平市检察院、抚州市司法局、南平市司法局共同签署《闽赣山区边界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区域共享、跨区域协作机制。


抚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小明,南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叶丽民,抚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余兵才,南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群星出席会议并讲话。抚州市资溪县、黎川县以及南平市光泽县、邵武市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抚州市检察院、南平市检察院以及具有地域接壤的抚州市资溪县、黎川县和南平市光泽县、邵武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围绕闽赣(南平·抚州)山区边界社区矫正跨区域检察协作中的经验做法、痛点、难点以及如何将机制落地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结合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通过日常联络、联席会议、资源共享、案件共商等形式,从申请外出及活动范围调整、监督管理、检察监督等方面打破区域壁垒,协力推进解决社区矫正监管难题,提升边界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共同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审核:潘小明、陈志祥
文字: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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