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今天挂牌成立!
作者:  时间:2024-01-03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2月29日上午,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会签仪式暨“玉茗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揭牌仪式在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珍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青出席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小明致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洋主持,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检察院、市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志愿服务队相关代表参加仪式。会上会签了《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抚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合作机制》)。


温珍奎指出,《合作机制》的建立和服务站的成立,必将在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高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提高站位,强化服务妇女儿童事业的责任担当。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化对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履职尽责,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

要锚定目标,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质效。要以公诉职责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犯罪行为。聚焦特殊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校园及周边安全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点,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综合保护“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

要凝心聚力,合力谱写妇女儿童保护新篇章。要以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为契机,整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刘莹姐姐工作室”作用,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形成涉案未成年家庭“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帮扶机制。

杨青指出,此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成立,既是进一步拓展“玉茗花”家庭教育服务项目品牌的新阵地,也是联合打造“检察蓝+巾帼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新模式。要共同当好“引路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合力。要共同当好“守护人”,积极构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训诫”联动机制。要共同当好“筑梦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更多>>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邮政编码:344000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