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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
作者:  时间:2024-04-03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日上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小明介绍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通报2023年抚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情况。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婷、第五检察部主任汪萍出席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调研科负责人艾佳威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大江网、江西晨报、江西新闻、抚州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的重要举措。近日,市检察院制定了《抚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依法惩治犯罪、能动履行职能、着眼良法善治三个方面,提出“八个一”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具体包括:




惩治一批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


清理一批久侦不结的涉企刑事“挂案”


突出监督涉企案件在刑事、民事执行领域存在的司法执法问题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


利用“检察开放日”“宣传月”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检护民生”专项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制定了《抚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结合抚州检察特色及品牌工作,明确12项行动重点、细化27项具体措施。




关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障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


聚焦社会保险、“三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突出问题全面履职


两个专项行动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至12月。


2023年服务企业发展情况


01

提升司法保护力度
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刑事犯罪。全年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2件144人,起诉159件258人。


二是规范推进企业合规制度改革。扩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才库至73人,制定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操作实施细则,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件。金溪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被纳入全省涉案企业合规办案成果展。


三是依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4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21件。一名干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02

强化检察监督质效

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一是优化涉企主体刑事执行监督。对涉民企社区矫正相关执法管理工作开展动态实时监督,南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意见,破解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该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二是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政企行政纠纷13件,依法稳妥办理涉市场主体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违法监督等案件55件。南城县检察院在办理高桥水电站申请监督案件中,及时纠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冻结错误问题,该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是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依法及时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14件涉企刑事案件。


03

创新工作方法

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



一是建立保障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度。以《抚州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三年倍增行动方案》为抓手,制定16项具体举措重点保障建筑业转型升级,该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二是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制发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建议7件,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呈送专题调研报告2份。南丰县检察院围绕占用耕地养殖龟鳖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推动耕地保护工作与龟鳖养殖特色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04

主动靠前服务

全面释放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效能



一是畅通检察服务渠道。依托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的非公维权办公室等平台,受理非公企业诉求107件,办结99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二是主动问需于企业。深入10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座谈,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248件次。


三是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围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及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主动送法、送策,东乡区检察院与工商联专门组建营商专员队伍对接企业,推动形成非公维权工作合力。




2023年践行司法为民情况


01

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

以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起诉846人。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起诉25人,追赃挽损502万余元。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37人,追赃挽损2936万余元。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6人。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5件。聚焦“执行难”问题,对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4件。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聚焦社保、住房、治安、婚姻登记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0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6件。


四是做精公益诉讼检察,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康。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2件。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0件,推动挽回、复垦耕地9200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2000余万元。


02

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



一是持续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功能,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向156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13万余元。


二是常态化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扶弱势群体行使诉权。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受家暴妇女等群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案件108件,为79名农民工共计追回欠薪102万余元。


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792件信访全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检察听证1638件,矛盾化解率98.84%。1个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03

完善监督路径

在融入多元共治中释放检察效能



一是将“刘莹姐姐工作室”升级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精准制定帮教方案,促成返学、就业61人。对严重监护失职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54份。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倒查强制报告案件47件,开展入职查询26497人次,对有前科劣迹人员不予录用13人、解聘18人。


二是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助力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向行政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6件,市检察院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省优秀案例。


三是强化府检协作衔接,促进协同共治。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22件,推动市城管局排查整治问题窨井盖3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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