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增强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硕果时代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以案说法、宣讲国家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呼吁群众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39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20个重点领域: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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