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专项活动>>“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
抚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兵决定逮捕
作者:  时间:2022-06-17  新闻来源:SRC-861052436  【字号: | |

   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何兵涉嫌受贿一案,由南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兵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长信箱
 专项活动  更多>>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796号 邮政编码:344000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