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捕后不诉”案件质量评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合力,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在全市检察机关抽调十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集中交叉评查方式,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文书制作、风险评估、网上办案流程等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办结的捕后不起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在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对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司法办案质效,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希望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为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的便利条件。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下一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实现案件质量与司法办案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