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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故事会|“新娘”人间“蒸发”
作者:  时间:2020-03-31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故事由真实案例改编,经一定文学加工,故事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认识三天,她便成了我的新娘

  明仔(化名)30岁了,还没有对象。 

  明仔心里非常清楚,自己长相一般,人又老实巴交,不会来事儿,是不招女孩子喜欢的。

 

  “她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自打二十刚出头,妈妈就开始操心他的人生大事。这么多年相亲下来,练就了一项本领:第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有没有看上他。他有点厌倦了。 

  可是,这次,和以前都不一样! 

  对方也是经媒人介绍的,叫“小苏(化名)”,外地人,长得眉清目秀。明仔心生好感,当时便互加了微信。明仔发现“小苏”虽然比自己小一岁,但她对自己很主动。一来二去,不善言辞的明仔打开了话匣子,与“小苏”聊得甚是投机。 

  不过,媒人告诉明仔,对方开口要彩礼15万元。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在当地也不算很高。 

  明仔没有稳定的工作,平常靠接些零活过日子。平常节俭的他,加上勤劳的母亲,也存下些家底。明仔心里认定了这个姑娘。他与“小苏”约好第二天再见面。 

  第二次见面,媒人提出要去明仔家里看看。 

  明仔家在农村,家中光景不错,独栋带院子的小洋楼,里里外外拾掇得不错。这份家业,来之不易,是一家两代人攒下来的“门面”。看着“小苏”脸上不经意的喜色,他认定,“小苏”就是这个家未来的女主人 

  就在认识“小苏”的第三天,他们领证了! 

  突如其来的“闪婚”,让明仔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连夜赶回,见证儿子终身大事

  明仔的母亲,五十多岁,早年间没了老公。为此,吃了不少苦头才把孩子拉扯大。 

  她常年在外打工,当过保姆,也在医院当看护。在外打工的几十年,她看过很多悲喜人生,能够凭自己的双手拉扯大孩子,是她最骄傲的事。 

  “你赶紧回来哦!你儿子和那个女孩子很划得来。那个女孩子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过来了,打了结婚证就可以带回家了。你等着抱孙子就好!” 

  “抱孙子”三个字,深深地打动了她。 

  在农村,和她同辈的人,早就当上了奶奶,过上了含饴弄孙的日子。这些年,她当保姆带过不少小孩。那些天真可爱的小孩,总会奶声奶气叫她“奶奶”。 

  现在有了抱孙子的机会,那是要紧紧地抓住了。最难得是儿子满意,礼金也不算很高。 

  明仔的母亲,便连夜直奔火车站。 

  一大早,她连家都没有回,就直接和儿子会合,赶着去见“小苏”。 

  那姑娘生得确实标致。 

  双方一见面,媒人就主动表示“小苏”相中了明仔,可以先领结婚证,再给礼金。 

  明仔的母亲也见过世面。她看了看“小苏”带来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发现“小苏”和身份证的照片有出入。 

  “小苏”笑着解释道:“身份证上的照片是我以前胖的样子。去年我狠下心减肥,瘦了二三十斤,样子是变了不少。” 

  听完这话,明仔的母亲看了看“小苏”,再看了看身份证,虽然差别比较大,但也在理,就没有多想。 

  把证领了,一切就妥当了! 

  便陪着他们去做婚前检查、办理结婚证。接着,大家一起吃了顿午饭,庆祝他们结婚。 

  吃过饭,按照约定,明仔的母亲便给了15万元礼金以及3.2万元媒人介绍费。 

一波三折,一心要赚“快钱”

  “小苏”,是小琳(化名)冒名顶替的。 

  小琳初中就辍学了,跟着同村的人到大城市打工。二十岁结了婚,但遇人不淑,丈夫游手好闲,对家中不管不问,只好将生下的三个孩子放在她父母家中照料。 

  小琳在外打工,认识了一些人。她们光鲜亮丽,貌似没有生活压力。是的,她很憧憬那种生活,所以面对生活的压力,她选择了赚快钱...... 

  小琳认识了从事代孕服务的覃某,想通过代孕赚快钱,但因为孕前检查不合格,没有做成。 

  后来,小琳又再次联系了覃某,想再尝试一次,但还是没有成功。 

  多次接触后,覃某对这个眉清目秀的女子也上了心。“你干不干骗婚的事?”一次,覃某试探性地问小琳。 

  “干!”想想自己的状况,小琳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是的,她太需要钱了!她以为,只有钱才能改变自己的境遇,改变自己的人生。 

  覃某便将小琳介绍给了在外地从事骗婚的表姐程某。 

  “你把上面的身份信息背熟来,以后你就是小苏”,程某拿出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给小琳看。 

  几天后,程某带小琳找到媒人黄某,三人商议:由小琳冒充相亲对象,程某冒充表姐,黄某充当媒人,物色合适的男子相亲。三人就此成“骗婚三人团”。 

  之后,黄某找到媒人谭某,问她是否有合适的男生给“小苏”介绍。谭某却直言“小苏”要的彩礼太高,正要拒绝时,恰逢媒人邹某联系谭某,让谭某帮其留意未婚的女孩子。谭某便提议“骗婚三人团”去碰碰缘分。 

  于是,谭某把“小苏”的照片发给邹某后,带着“小苏”三人来邹某家中。 

  “小苏”虽然未与邹某儿子相亲成功,但却误打误撞认识了媒人许某,许某向其推荐了明仔。 

  一波三折,“骗婚三人团”终于物色到了“猎物”。 

法网恢恢,诈骗钱财终获刑

  “就算是假结婚,毕竟还是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其实,小琳对明仔是不那么满意的。 

  “就选他了,他们家庭条件看起来不错,你也不用待很久,一个礼拜之后我们就过来接你。” 

  婚后,小琳迎合着明仔一家人,心里惦记着她的那份钱。眼看过了一个星期,钱没有到手,也没有人来接自己,小琳心里急了,联系覃某来接自己。覃某便一笔又一笔地打钱来安慰小琳。陆陆续续,小琳总计分得了45900元。 

  一个多月后,小琳实在待不住了,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借口去集市买生活用品,带着包袱就“消失”了。 

  那天,明仔记忆犹新。他以为“小苏”不认识路走丢了,他找遍了他们一起去过的所有地方,甚至去了汽车站、火车站。 

  失望无助的明仔返回家中后,发现母亲给“小苏”买的金首饰也不见了。 

  如梦初醒的男子,选择了报案。 

  三个多月后,小琳被抓获。 

  “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老公根本不管家里,孩子都在我父母那里。我就是想赚点快钱,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小琳对利用骗婚手段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几度哽咽,悔恨不已。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以小琳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小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1万元。程某、黄某、覃某也相继被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小琳(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伙同他人,以婚姻之名骗取彩礼共计人民币18.2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婚姻庄严而神圣。 

  在这里,检察官要告诫广大未婚青年:在婚姻面前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急于求成,以免遭受感情和财产双重损失。 

  同时,检察官要告诫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不要妄图不劳而获,不义之财不可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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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故事会|“新娘”人间“蒸发”

  本故事由真实案例改编,经一定文学加工,故事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认识三天,她便成了我的新娘

  明仔(化名)30岁了,还没有对象。 

  明仔心里非常清楚,自己长相一般,人又老实巴交,不会来事儿,是不招女孩子喜欢的。

 

  “她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自打二十刚出头,妈妈就开始操心他的人生大事。这么多年相亲下来,练就了一项本领:第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有没有看上他。他有点厌倦了。 

  可是,这次,和以前都不一样! 

  对方也是经媒人介绍的,叫“小苏(化名)”,外地人,长得眉清目秀。明仔心生好感,当时便互加了微信。明仔发现“小苏”虽然比自己小一岁,但她对自己很主动。一来二去,不善言辞的明仔打开了话匣子,与“小苏”聊得甚是投机。 

  不过,媒人告诉明仔,对方开口要彩礼15万元。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在当地也不算很高。 

  明仔没有稳定的工作,平常靠接些零活过日子。平常节俭的他,加上勤劳的母亲,也存下些家底。明仔心里认定了这个姑娘。他与“小苏”约好第二天再见面。 

  第二次见面,媒人提出要去明仔家里看看。 

  明仔家在农村,家中光景不错,独栋带院子的小洋楼,里里外外拾掇得不错。这份家业,来之不易,是一家两代人攒下来的“门面”。看着“小苏”脸上不经意的喜色,他认定,“小苏”就是这个家未来的女主人 

  就在认识“小苏”的第三天,他们领证了! 

  突如其来的“闪婚”,让明仔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连夜赶回,见证儿子终身大事

  明仔的母亲,五十多岁,早年间没了老公。为此,吃了不少苦头才把孩子拉扯大。 

  她常年在外打工,当过保姆,也在医院当看护。在外打工的几十年,她看过很多悲喜人生,能够凭自己的双手拉扯大孩子,是她最骄傲的事。 

  “你赶紧回来哦!你儿子和那个女孩子很划得来。那个女孩子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过来了,打了结婚证就可以带回家了。你等着抱孙子就好!” 

  “抱孙子”三个字,深深地打动了她。 

  在农村,和她同辈的人,早就当上了奶奶,过上了含饴弄孙的日子。这些年,她当保姆带过不少小孩。那些天真可爱的小孩,总会奶声奶气叫她“奶奶”。 

  现在有了抱孙子的机会,那是要紧紧地抓住了。最难得是儿子满意,礼金也不算很高。 

  明仔的母亲,便连夜直奔火车站。 

  一大早,她连家都没有回,就直接和儿子会合,赶着去见“小苏”。 

  那姑娘生得确实标致。 

  双方一见面,媒人就主动表示“小苏”相中了明仔,可以先领结婚证,再给礼金。 

  明仔的母亲也见过世面。她看了看“小苏”带来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发现“小苏”和身份证的照片有出入。 

  “小苏”笑着解释道:“身份证上的照片是我以前胖的样子。去年我狠下心减肥,瘦了二三十斤,样子是变了不少。” 

  听完这话,明仔的母亲看了看“小苏”,再看了看身份证,虽然差别比较大,但也在理,就没有多想。 

  把证领了,一切就妥当了! 

  便陪着他们去做婚前检查、办理结婚证。接着,大家一起吃了顿午饭,庆祝他们结婚。 

  吃过饭,按照约定,明仔的母亲便给了15万元礼金以及3.2万元媒人介绍费。 

一波三折,一心要赚“快钱”

  “小苏”,是小琳(化名)冒名顶替的。 

  小琳初中就辍学了,跟着同村的人到大城市打工。二十岁结了婚,但遇人不淑,丈夫游手好闲,对家中不管不问,只好将生下的三个孩子放在她父母家中照料。 

  小琳在外打工,认识了一些人。她们光鲜亮丽,貌似没有生活压力。是的,她很憧憬那种生活,所以面对生活的压力,她选择了赚快钱...... 

  小琳认识了从事代孕服务的覃某,想通过代孕赚快钱,但因为孕前检查不合格,没有做成。 

  后来,小琳又再次联系了覃某,想再尝试一次,但还是没有成功。 

  多次接触后,覃某对这个眉清目秀的女子也上了心。“你干不干骗婚的事?”一次,覃某试探性地问小琳。 

  “干!”想想自己的状况,小琳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是的,她太需要钱了!她以为,只有钱才能改变自己的境遇,改变自己的人生。 

  覃某便将小琳介绍给了在外地从事骗婚的表姐程某。 

  “你把上面的身份信息背熟来,以后你就是小苏”,程某拿出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给小琳看。 

  几天后,程某带小琳找到媒人黄某,三人商议:由小琳冒充相亲对象,程某冒充表姐,黄某充当媒人,物色合适的男子相亲。三人就此成“骗婚三人团”。 

  之后,黄某找到媒人谭某,问她是否有合适的男生给“小苏”介绍。谭某却直言“小苏”要的彩礼太高,正要拒绝时,恰逢媒人邹某联系谭某,让谭某帮其留意未婚的女孩子。谭某便提议“骗婚三人团”去碰碰缘分。 

  于是,谭某把“小苏”的照片发给邹某后,带着“小苏”三人来邹某家中。 

  “小苏”虽然未与邹某儿子相亲成功,但却误打误撞认识了媒人许某,许某向其推荐了明仔。 

  一波三折,“骗婚三人团”终于物色到了“猎物”。 

法网恢恢,诈骗钱财终获刑

  “就算是假结婚,毕竟还是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其实,小琳对明仔是不那么满意的。 

  “就选他了,他们家庭条件看起来不错,你也不用待很久,一个礼拜之后我们就过来接你。” 

  婚后,小琳迎合着明仔一家人,心里惦记着她的那份钱。眼看过了一个星期,钱没有到手,也没有人来接自己,小琳心里急了,联系覃某来接自己。覃某便一笔又一笔地打钱来安慰小琳。陆陆续续,小琳总计分得了45900元。 

  一个多月后,小琳实在待不住了,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借口去集市买生活用品,带着包袱就“消失”了。 

  那天,明仔记忆犹新。他以为“小苏”不认识路走丢了,他找遍了他们一起去过的所有地方,甚至去了汽车站、火车站。 

  失望无助的明仔返回家中后,发现母亲给“小苏”买的金首饰也不见了。 

  如梦初醒的男子,选择了报案。 

  三个多月后,小琳被抓获。 

  “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老公根本不管家里,孩子都在我父母那里。我就是想赚点快钱,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小琳对利用骗婚手段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几度哽咽,悔恨不已。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以小琳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小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1万元。程某、黄某、覃某也相继被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小琳(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伙同他人,以婚姻之名骗取彩礼共计人民币18.2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婚姻庄严而神圣。 

  在这里,检察官要告诫广大未婚青年:在婚姻面前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急于求成,以免遭受感情和财产双重损失。 

  同时,检察官要告诫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不要妄图不劳而获,不义之财不可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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