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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赖”
怎么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有些人在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
明明有执行能力
却绞尽脑汁、穷尽一切办法规避法律执行
面对如此老赖
怎么办?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来了解一下“拒执罪”!
案件回顾
早年间,危某某因经营周转产生了一系列民间借贷纠纷,该债务纠纷已由东乡区人民法院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1月危某某因一场意外去世后,其父母及两名子女均在律师的见证下出具声明,声明自愿放弃继承危某某的所有遗产。
危某某生前实际控制一家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日,危某某占股80%、其配偶占股20%。2020年6月17日,为转移危某某公司拆迁款,危某甲(危某某儿子)、危某乙(危某某配偶)、危某丙(危某某女儿)三被告人合谋,将该公司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危某丙,并将法定代表人由危某某变更为危某丙。同年,危某丙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政府签订了资产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并代表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将公司征收款汇入其爷爷危某丁账户。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9月15日危某丁账户实际共收到企业征收款495万余元。

拆迁款汇入危某丁账户后,三被告人将公司厂房拆迁款继续从危某丁的账户转至数个亲朋好友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后要求亲朋好友们再从银行取现金还给他们,恶意藏匿,转移资产。
履职过程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三被告人在明知法院有判决未执行的情况下,恶意将公司厂房拆迁款藏匿、转移,导致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且已申请执行的案件无法执行,遂将三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东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期,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危某甲、危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危某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不仅侵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如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ND
来源: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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