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帮助年近七旬的退役军人追索到劳动报酬。
退役军人卢某,近年在南丰县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烧锅炉工作。今年6月,卢某被该公司辞退,公司拖欠工资17000余元,卢某遂向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求助。
经审查,卢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的用工合同,但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其银行流水,查实该公司此前定期向卢某支付工资,尚拖欠卢某多月工资。
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致电该公司负责人,询问拖欠工资的原因。7月9日,检察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促成和解。经跟踪回访,该公司已于八月底将拖欠卢某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