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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黎川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冒充女性网恋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余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9月左右,被告人余某某在其抖音账号发布女性自拍视频,打造“年轻女生”的虚假人设,吸引男性网友关注。同年10月,被害人王某浏览到该视频,误以为账号使用者是女性,便主动私信联系并添加微信好友。
在余某某的刻意经营下,两人很快建立线上恋爱关系。王某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女友”深信不疑,余某某则开始以租房交押金、生病看病、日常购物、偿还欠款等为由,多次向王某索要钱款或让其代买物品。王某陷入感情陷阱,对“女友”的要求有求必应,陆续向对方转账、购置财物,累计损失数额巨大。
2026年4月,余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网恋骗局”水落石出——屏幕那头温柔体贴的“女友”,竟是一名男子。9月,黎川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图片由AI工具辅助生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黎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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