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2026年第一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0件,其中市院填报17件,占比8.95%,基层院填报173件,占比91.05%,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抚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把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坚持“逢问必录”原则,压实“有责必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