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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斌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政治部  时间:2018-06-28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抚检党发﹝2018﹞18号

本院各内设机构:

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

饶斌岗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封贤国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 婷同志(女)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黄小勇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中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5月21日

检察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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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斌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抚检党发﹝2018﹞18号

本院各内设机构:

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

饶斌岗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封贤国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 婷同志(女)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黄小勇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中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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