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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告人吴某涉嫌盗窃一案由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院实行入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以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案。
庭审前,该院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深入一线承办此案,从审查起诉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再到制作法律文书及出庭支持公诉,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庭审中,该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向法庭出示了定罪方面的证据并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围绕犯罪构成、行为性质、社会危害、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分析,证实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提出了量刑建议。在确凿的证据和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当庭承认犯罪事实。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层次分明。
据悉,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该院大力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已全部被调整到一线办案,对全院侦监、公诉案件实行轮案制。目前,该院员额院领导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5件,占全院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的69.2%,没有出现无罪案件。入额院领导尤其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彰显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而且对检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示范和指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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