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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院化解涉检涉诉信访矛盾成效明显
作者:  时间:2018-06-05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南丰县检察院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源头化解、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涉检涉诉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2017年控申接待窗口为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窗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领导包案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领导小组,检察长对涉检涉诉信访负总责,党组成员轮流承办涉检涉诉信访案件。落实案件处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涉检涉诉信访风险的案件实行重点、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向承办部门预警,共同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构筑信访警戒墙。

  二是强化信访风险分类评估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准确分流,及时处理。承办人在案件受理之初就按照一般、较大、重大三个风险等级对信访风险进行评估。对于风险为一般的案件,接访人能当场答复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可以通知案件承办检察官到场接待及时答复;对于风险评估为较大的案件,加强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邀请他们共同参加信访接待,共同磋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案件妥善处理后及时向上级院和党委报备;对于信访风险评估为重大,可能出现越级上访的案件除及时向上级院和党委报告,还邀请县大人、政协、政法委等部门参加信访接待,共同公开答复信访人。

  三是强化控申“文明接待窗口”建设。加强控申接访窗口建设,将控申文明接待规范要求上墙,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控申接待窗口的亲和作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做到微笑接待,和上访人亲切沟通,消除隔阂,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建立预约接访制度,由上访人指定自己想要接访的检察官来接访,控申干警将预约的时间和地点通知被预约的检察官,检察官按时到接待窗口接待上访群众,实现一站式接待,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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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院化解涉检涉诉信访矛盾成效明显

  近年来,南丰县检察院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源头化解、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涉检涉诉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2017年控申接待窗口为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窗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领导包案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领导小组,检察长对涉检涉诉信访负总责,党组成员轮流承办涉检涉诉信访案件。落实案件处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涉检涉诉信访风险的案件实行重点、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向承办部门预警,共同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构筑信访警戒墙。

  二是强化信访风险分类评估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准确分流,及时处理。承办人在案件受理之初就按照一般、较大、重大三个风险等级对信访风险进行评估。对于风险为一般的案件,接访人能当场答复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可以通知案件承办检察官到场接待及时答复;对于风险评估为较大的案件,加强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邀请他们共同参加信访接待,共同磋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案件妥善处理后及时向上级院和党委报备;对于信访风险评估为重大,可能出现越级上访的案件除及时向上级院和党委报告,还邀请县大人、政协、政法委等部门参加信访接待,共同公开答复信访人。

  三是强化控申“文明接待窗口”建设。加强控申接访窗口建设,将控申文明接待规范要求上墙,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控申接待窗口的亲和作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做到微笑接待,和上访人亲切沟通,消除隔阂,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建立预约接访制度,由上访人指定自己想要接访的检察官来接访,控申干警将预约的时间和地点通知被预约的检察官,检察官按时到接待窗口接待上访群众,实现一站式接待,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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