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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城某超市存在销售过期奶酪棒的问题,要求尽快处理。
随即,乐安县检察院联络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调查中发现,该超市货架上经营销售的产品中,有17包奶酪棒已经超过保质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依规采取销毁措施。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针对超市违法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乐安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大小型超市的监督管理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及时制止商家违法行为,销毁全部过期奶酪棒,对超市违法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切实推动辖区大小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食品规范经营。
检察官提醒
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清理货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请务必留意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等产品信息,防止误买误食,造成健康隐患。
如果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投诉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途径进行维权,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乐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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