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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丁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  时间:2020-03-11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文(县处级副职)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丁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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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丁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文(县处级副职)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丁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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