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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6日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温珍奎所作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找准把握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从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检察管理水平、锻造检察队伍等方面着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描绘好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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